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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液晶面板到调查高通:反垄断走向上游

发布时间: 2014-02-20 06:19 作者: 浏览次数: 22 字号:

近日,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机芯片供应商美国高通公司涉嫌垄断遭举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对其进行反垄断调查。本次立案调查高通,是国家发改委再次剑指生产环节涉嫌垄断行为。此前,国家发改委曾对三星等企业垄断液晶面板价格开出3.53亿罚单。与以往多是针对市场流通领域进行反垄断执法相比,行政部门将反垄断重拳指向原料采购环节,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、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何意义?

调查高通

  据悉,“手机中国联盟”向国家发改委递交了一份报告,举报高通公司的商业模式损害了中国手机产业。据手机中国联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,报告内容主要涉及高通公司过度收取专利费和搭售的行为,这些行为对中国手机产业造成了很严重的负面影响。

  作为全球最大的手机芯片厂商,高通在3G和4G领域拥有1400多项手机专利,在知识产权方面处于强势地位。按照我国《反垄断法》规定,高通属于“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”。

  早在去年11月,国家发改委便已启动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。去年12月12日,国家发改委价格检查司司长许昆林在接受《中国日报》采访时表示,在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中,国家发改委已经掌握大量证据。因仍处调查阶段,许昆林当时并未透露具体细节。手机中国联盟负责人也以保密为由,拒绝向外界透露此次举报的细节内容。

  高通被反垄断立案调查消息一经传出,便引起坊间热议。有业内人士介绍说,国内手机厂商每出货一部智能手机,除支付高通芯片或解决方案费用外,还要按照单机售价,向高通公司额外支付3%到6%的专利授权费用。一部售价1000元的手机,高通公司最高要收走约60元专利费。

  《反垄断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定:“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,不适用本法;但是,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,排除、限制竞争的行为,适用本法。”“在3G、手机芯片等专利技术上,高通处于优势地位,并通过比较苛刻的合作条件获得了市场支配地位。”中国通信业知名观察家项立刚对记者说。

  业界分析,截至去年9月29日的2013财年里,高通全球总营收额达249亿美元,其中在中国市场营收额达到123亿美元,占比达49%。如果此次被裁定存在垄断行为,高通可能面临约10亿美元的罚款。

  高通公司方面称,会积极全力配合国家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。

  上游反垄断

  “当前,我国移动通讯行业正稳步进入4G时代,如果任由高通的定价模式发展下去,无疑会对我国4G产业造成恶劣影响。”项立刚对记者说,目前国内通讯行业对高通芯片的依赖程度非常高,其中3G高端芯片基本为高通提供,而4G的主流芯片也多为高通制造。目前,中兴、华为、酷派、联想、小米等国内手机厂商,均为高通手机芯片的主要采购商,采购量占据高通芯片全球销售总量的三成以上。

  项立刚认为,我国手机产量占据世界一半份额,一旦高通被裁定存在垄断行为,那么国内手机生产企业将受益非浅。“如果被裁定存在垄断行为,高通将受到高额经济处罚,同时也会改变其定价模式,降低其产品价格,从而有利于国内手机生产企业降低生产成本”。

  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,近两年来,与以往多是针对市场流通领域进行反垄断执法相比,我国有关部门明显加大了针对原料采购等生产环节的执法力度。

  除高通外,知名包装提供商利乐去年也因涉嫌垄断被执法部门立案调查。去年7月5日,国家工商总局宣布,对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正式立案。据知名乳业专家王丁棉介绍说,250ml常温奶利乐枕包装产品2.5元左右的售价中,包装成本就达0.22元,明显偏高。目前该调查仍在进行中。

  去年1月,国家发改委宣布,韩国三星、LG,中国台湾地区奇美、友达等六家大型面板生产商,因在中国大陆垄断液晶面板价格,被国家发改委罚款3.53亿元人民币。

  液晶面板业的反垄断执法,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有助于深化液晶面板企业与中国彩电企业的合作,提升中国彩电企业竞争力,促进行业发展并惠及消费者。据中国电子视像协会依据2011年中国液晶电视行业数据测算,仅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,就可让国内彩电企业每年节约成本3.95亿元。

  双重效果

  在部分法律专家看来,深入原材料采购等生产环节的反垄断调查,在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、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分析认为,《反垄断法》明确了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依据,其中便包括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。“产业链上游经营者具有定价权,这种定价权如果不受约束,会产生各种不合理的附加费用,并转移到零售终端,最终由消费者承担。”

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,自由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的活力之源,要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与交易秩序,就必须旗帜鲜明地鼓励竞争,反对垄断。国家发改委利用《反垄断法》赋予的职责,将反垄断调查深入到原材料采购等生产环节,是釜底抽薪、治本之策。

  刘俊海认为,原材料供应面向整个市场,涉及所有使用者的权益,深入生产环节进行反垄断有双重效果:一是有利于促进市场秩序回归公平,促进行业充分自由竞争,消除暴利;二是有利于从根本上保护消费者权益,只有打击垄断行为,才能让经营者降低成本,杜绝成本转嫁行为,确保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

  刘俊海认为,反垄断执法重拳挥向生产环节,是我国反垄断执法的新动向,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、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的重要体现。“消费者权益保护当然不能只靠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这一部法律,要多部法律并重,多部门共同监管,做到多管齐下,才能有效震慑不良商家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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